為了提高外遊團領隊的專業水平,議會規定所有旅行團領隊必須持有有效的領隊證,才可擔任帶團外出的工作。 本課程的目的,為有系統地教授領隊基本帶團技巧及有關知識,並協助考生準備證書考試。 **有意考取「領隊證」的人士,必須修讀由議會開辦的「外遊領隊證書課程」。由2008年1月1日起,凡修畢領隊課程並通過證書考試者須另行向議會申請「領隊證」。申請人在符合有關 申請資格 及繳交申請費用後才會獲發證件。
- 年滿17歲;以及
-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而不受居留條件限制。
有志成為領隊及領隊導遊的人士 。 第一部份 第二部份
- 領隊出入境須知
- 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及印花費須知
- 一般旅遊保險須知
- 危機處理的基本原則及技巧
- 突發事件的處理
- 個案研究 / 小組討論
- 角色扮演練習
第三部份
2008年5月至8月份「外遊領隊證書課程 」的 上課時間、報名辦法及報名表(公眾人士) 可在 這裡 下載。 (議會另為旅行社職員開辦課程, 詳情及報名表 可在 這裡 下載)
26.5小時 第一部份:8小時 第二部份:15.5小時 第三部份:3小時 議會培訓中心 21人 港幣1,250元 (已包括全部課程及考試費用) 粵語,輔以英語註釋 下載外遊領隊證書課程及考試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