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證持有人注意事項

  1. 要使用此服務,必須持有有效的「領隊證」
  2. 持證人可在此欄登記、修改或刪除簡歷。
  3. 請確保提供的資料均真確無誤。
  4. 簡歷所填寫的聯絡資料均由持證人自願提供,只可在「招聘領隊」欄由議會會員旅行社以搜尋方式取得,議會不會在其他媒體公開。
  5. 持證人在此欄登記簡歷,並不代表議會向旅行社推薦有關持證人。旅行社如在「招聘領隊」欄找到合適的人選,會直接與持證人聯絡。職位的甄選及招聘等事與議會無關。
  6. 持證人有責任採取措施,以確保自己從事領隊工作不會違反本港或其他地區的法規。
  7. 持證人使用此服務,即表示明白並同意上述各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