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銷或暫停的領隊證

以下領隊證已被規條委員會*暫停:

張貼日期:2008-5-8
領隊證編號
持證人姓名
暫停期限
違反的規例
(違規原因)
20024781
岑令山
2008-5-7 ~ 2008-7-6
A (1)

A:《外遊領隊作業守則》內「領隊的專業操守」的第2.1段

1:

未能維護團隊的整體利益 

* 規條委員會由業界和業外人士組成,主要負責處理關於有違操守的「領隊證」持證人個案,並決定需要採取的紀律處分。紀律處分包括書面警告、暫停或撤銷「領隊證」。

議會發出委員會的處分通知後,持證人可在通知書日期之後一天起計的14天內,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如不提出上訴,或上訴委員會維持原判,有關處分將於本網站刊登:書面警告張貼一個月;停證處分張貼至暫停期屆滿為止;被撤銷「領隊證」者則從「外遊領隊名冊」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