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持有人注意事项

  1. 要使用此服务,必须持有有效的「导游证」
  2. 持证人可在此栏登记、修改或删除简历。
  3. 请确保提供的资料均真确无误。
  4. 简历所填写的联络资料均由持证人自愿提供,只可在「招聘导游」栏由议会会员旅行社以搜寻方式取得,议会不会在其他媒体公开。
  5. 持证人在此栏登记简历,并不代表议会向旅行社推荐有关持证人。旅行社如在「招聘导游」栏找到合适的人选,会直接与持证人联络。职位的甄选及招聘等事与议会无关。
  6. 持证人有责任采取措施,以确保自己从事导游工作不会违反本港或其他地区的法规。
  7. 持证人使用此服务,即表示明白并同意上述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