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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

被纪侓处分的导游

 

被纪律处分的导游

以下持证导游被导游及领队审核委员会*书面警告:

张贴日期:2008-10-9
导游证编号
持证人姓名
发出警告日期
违反的规例
(违规原因)
TG04956
方加伟
2008-9-19
A (1)
TG02095
孙丽
2008-9-19
B (2) & C (3)

A:《导游作业守则》内「导游的专业操守」的第9(iv)段
B:《导游作业守则》内「导游的专业操守」的第4(i)段
C:《导游作业守则》内「导游的专业操守」的第4(ii)段
1:因旅客拒绝购物而服务态度受影响
2:服务态度欠佳
3:言行有欠谨慎

* 导游及领队审核委员会由业界和业外人士组成,主要负责处理关于有违操守的「导游证」持证人个案,并决定需要采取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包括书面警告、暂停或撤销「导游证」。

议会发出委员会的处分通知後,持证人可在通知书日期之後一天起计的14天内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如不提出上诉,或上诉委员会维持原判,有关处分将于本网站刊登:书面警告张贴一个月;停证处分张贴至暂停期届满为止;被撤销「导游证」者则从「导游名册」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