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專業進修
目的
「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的目的為:
- 鼓勵導遊持續學習、不斷自我提升。
- 有系統地維持並提升導遊的專業知識、技巧和操守。
對象
在2011年12月31日或之前遞交「導遊證」申請而獲發證件的人士,必須於第二次及以後每次續證前,達到「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的要求,才符合續證的基本條件。在2012年1月1日或以後遞交「導遊證」申請而獲發證件的人士,則須在每次續證前,達到「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的要求,才可申請續證。
- 外語導遊證持有人(透過「操中英以外語言導遊的豁免機制」或「操中英以外語言導遊的核證制度」考取導遊證,並且不得以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帶團的導遊)可獲暫時豁免參加「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直至另行公佈為止。
- 透過修讀「旅遊業技能提升計劃在職導遊培訓課程」(已停辦)考獲普通導遊證的外語導遊,可選擇:(i)參加「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以續領沒有帶團語言限制的普通導遊證;或(ii)不參加「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但續證時只會獲發外語導遊證,將不得以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帶團。
計劃要求
導遊必須在每個持續專業進修時段(「導遊證」的三年有效期為「一個持續專業進修時段」)內達到以下A、B、C三項中的要求,才算完成「導遊持續專業進修計劃」。A、B、C三個進修項目的進行時序不分先後,但超出基本要求的時數不會撥入下一個持續專業進修時段計算 。
A. 知識鞏固及更新
內容:「香港知識」(旅遊景點資訊、香港便覽、相關統計數據等) 。
形式:
「香港知識測驗」:議會每年會發放最新版本的「香港知識」資料,以供導遊參考並熟讀。「香港知識測驗」定期舉行,導遊須自費參加。測驗以多項選擇題形式進行,共40條題目;補考次數不限。
- 參加議會認可機構舉辦的「香港知識工作坊」,或通過由議會舉辦的「香港知識測驗」。
「香港知識工作坊」:工作坊不少於6小時,由議會認可機構舉辦。
議會認可機構(按英文名稱排序) 電話 香港工會聯合會職業再訓練中心 2877-2388 港專機構有限公司(香港專業進修學校) 2711-9296
2711-9820香港註冊導遊協會 2807-6512 酒店及旅遊學院(前稱「職業訓練局旅遊服務業培訓發展中心」) 2751-5808
要求:須在第二次及以後每次續證前參加工作坊或測驗合格。
B. 專業操守
內容:職業道德、誠信旅遊、與導遊工作有關的法律責任問題等。
形式:
- 以專題講座或個案研習工作坊為主,每次約2.5至3小時。
- 由議會指定或統籌定期舉辦。
- 導遊可自由揀選合適的講座或工作坊,並付費參加。
要求:
- 在每個持續專業進修時段內參加最少一次2.5至3小時的專題講座或工作坊。
- 超出的時數不會撥入下一個持續專業進修時段計算。
- 請按此下載議會舉辦的專題講座報名表。
C. 自選進修課程
- 導遊在選讀「自選進修課程」時,須確保相關培訓機構、授課模式、課程主題、進修時數和證明文件均符合C項「自選進修課程」指南的規定,否則議會可能不接納有關課程作為C項「自選進修課程」。
- 如要查詢課程內容是否符合進修計劃的要求,請致電2807-1199與議會行業培訓部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