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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及古迹导赏课程

文化及古迹导赏课程 (2023年课程已完成)

课程概览

 

A. 课程宗旨

作为中西文化的交汇点,香港一直保留并传承了无数珍贵的历史古迹、建筑和文化,当中众多深受旅客和大众市民爱戴。有见于此,香港旅游发展局与香港旅游业议会将于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9 月期间合办为期两天的「文化及古迹导赏课程」,以令各旅游从业员更深入地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古迹、建筑和文化知识,并同时提升他们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准。


B. 课程简介

1. 课程模式︰

文化及古迹导赏课程
课程期间︰2022年12月 – 2023年9月 (课程时间表会陆续推出)
  第一天 第二天
上课时间

上午9:30 –下午1:00

下午2:00 –下午5:30

上午9:30 –下午1:00

下午2:00 –下午5:30

课堂内容 课堂培训 课堂培训 小组汇报及评核
课堂地点 香港旅游业议会培训中心
香港北角英皇道250号北角城中心1809室

 

2. 课程认证、证书及津贴︰

本课程已登记为「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下之认可培训课程。

参加者必须全部完成所有课程内容并于小组简报中被评核为合格,才视为修毕课程。修毕课程者可获得︰  

  • 证明已参加「导游持续专业进修计划」下的「C项 - 自选进修活动(12小时)」。
  • 由香港旅游发展局及香港旅游业议会一同颁发之课程结业证书乙张;及
  • 课程津贴港币500元。

 

3. 课程名额︰每班约 26-30人 (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4. 授课语言︰广东话 (英语授课的班别,将会另作安排)

 

5. 课程费用︰全免

 

6. 培训对象︰持有效导游牌照或有效领队牌照者

「持有效导游或领队牌照者」是指︰

其持有人的导游或领队牌照必须于报名时、参加课程期间以及于领取结业证书和津贴当天仍然有效 (持有已失效之导游或领队牌照者将不获受理)


C. 报名方法

1. 申请人需填妥网上报名表格 ,并于网上递交报名申请 (恕不接受亲身报名、电邮、邮寄、传真或电话申请)。成功被取录的申请人将收到由议会电邮发出的「报名确认通知书」,确认报名成功及相关课堂安排。

2. 本课程以先到先得形式收生,额满即止

3. 申请人将于递交申请后的7个工作天内收到议会电邮通知有关申请结果,确认是否成功取录。届时如仍未收到议会电邮通讯,请电邮至 chis.training@tichk.org 或 致电2807-1199与议会行业培训部联络。如因网上递交报名申请有误或资料不全而导致申请人未能及时报名,议会一概不会负责。

4. 每位申请人只可递交一份报名表,如重复递交报名表格,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

5. 申请人一经递交网上报名表格,即表示申请人已细阅、明白并同意「课程概览」及「课程报名表」内列出的所有条款及细则。


D.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一经被取录,必须按照议会安排的上课日期及时间出席。学员必须在全部课程出席率达到100%迟到或早退亦当出席率不足论。不得更改或转换上课时间或班别。课堂不设缺席安排,亦不会安排补课。

2. 课程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额满即止所有课堂编排最终由议会决定

3. 被取录的申请人/学员应自行留意开课日期、时间及出席率要求等,议会将不会个别提醒学员有关事项,如课程取消,议会则会另行通知学员。

4. 学员必须清楚提供姓名(以身份证上登记为准)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以确保学员完成培训并达到课程指定要求后 (包括小组评核合格及填妥课程意见调查表两份),作为颁发结业证书及发放课程津贴之用。学员的通讯资料如有更改,必须尽早书面通知议会行业培训部。

5. 学员预计可于完成课程后起计两个月内,获颁发课程结业证书及津贴。议会将以电邮通知学员有关领取事宜。届时仍未收到领取通知者,请致电 2807-1199 向议会行业培训部查询。

6. 学员必须亲身到议会办事处领取结业证书和津贴。学员于领取结业证书和津贴时必须持有效之导游或领队牌照,以及提供导游或领队牌照正本作核实之用,持已失效之导游或领队牌照将不获受理。

7. 导游持续专业进修计划︰

  • 本「文化及古迹培训课程」可作为「导游持续专业进修计划」下的「自选进修课程」,即是符合申请导游牌照续牌的其中一项条件
  • 「导游持续专业进修计划」只适用于持导游牌照有效期为3年的导游。

8. 课程已登记为「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下之认可培训课程。


E. 课堂条款和细则

1. 如参加者于课堂中缺席(包括但不限于迟到和早退),将会被视作缺席课堂;

2. 所有参加者在课堂举行期间全程必须将手机和电子/通讯设备设置为静音模式。 如参加者的手机和/或电子/通讯设备在课堂期间首次发出声响时,将会被口头警告。 如参加者的手机和/或电子/通讯设备第二次发出声响时,将被视为缺席;

3. 参加者须于上午及下午课堂开始前签到;

4. 除问答环节外,所有参加者必须在课堂举行期间全程保持安静和专心,并在任何时候必须遵守议会导师及工作人员的指示;

5. 严禁所有参加者截屏、拍照、录音、录像,并将这些图片、录音、录像在网上和/或实体发布。 议会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6. 所有课堂内容版权均为议会或协办机构所有,不得转载、在网上和/或实体发布。议会保留相关追究权利;

7. 议会保留随时修改有关条款及细则之权利及最终解释权,而无须作出任何通知。如有任何争议,议会将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及

8. 若英文版与中文版的条款及细则不一致,皆以英文版本为准。

参加者如不遵守上述条款和细则将被视为缺席是次课堂。


F. 恶劣天气的安排

1. 若天文台发出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时,课程将会取消并延期。

2. 若天文台于下列时间取消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时,有关课程将如期举行。

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取消的时间 有关安排
上午六时三十分或以前 所有课程如期举行
上午十一时或以前 下午二时或之后开始的课程如期举行

 #备注

  • 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于上课期间生效,导师会即时下课。
  • 在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时,各项进行中之课程将继续进行,直至该课程完结为止。

 

3. 若三号热带气旋警告、黄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时,则照常上课。

4. 若学员遇到实际困难未能出席上课(例如因道路阻塞、公共交通服务受影响、水浸或山泥倾泻等),应尽快以电话(电话号码:2807-1199)或电邮 [email protected] 通知议会。


G. 个人资料收集说明

1. 申请表上所填报的个人资料,香港旅游业议会(下称「议会」)将用作如下用途:

  • 处理报读课程的申请及登记事宜;
  • 移交旅游业监管局作导游或领队身份查核用途或其他由旅监局指明的用途;
  • 储存获取录的申请人的资料于议会;
  • 向学员发放出津贴、结业证书及相关资料;及
  • 进行研究或统计分析。

2. 申请人请尽量提供足够资料,否则议会不能有效处理阁下的申请。

 

3. 议会会将申请人的资料保密,但议会可能会将申请人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士或其代表,以作第1段所列举的用途。

 

4.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申请人有权:

  • 查阅议会是否持有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 要求获得4(i)段所述资料的复本;及
  • 要求议会改正有关申请人的个人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资料予议会办事处以识别申请人的身份,否则办事处有权拒绝申请人查阅资料的要求。议会可能就有关要求收取费用。

5. 如欲查阅个人资料,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议会行业培训部提出。议会地址如下:香港北角英皇道250号北角城中心1706-1709室


H. 申请已修毕「文化导赏培训课程」或「文化及古迹导赏课程」的学员名单

根据「文化古迹本地游鼓励计划」的申请指引,香港旅游业议会将会提供已经修毕「文化导赏培训课程」或「文化及古迹导赏课程」的部份学员名单,该名单将列出愿意将其姓名、导游牌照号码、电话及电邮联系方法,给予持牌旅行社参考。 有意申请该名单的旅行社,可填写此表格

 


I. 资助计划

申请资格: 指持有效导游证/领队证递交申请丶参加课程并领取结业证书及津贴的人员, 每人可得500 元的津贴。

 



J. 查询

如有其他查询,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 2807-1199 与议会行业培训部职员联络。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
休息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
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