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会员大会投票结果
议会昨日(8月23日)于九龙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特别会员大会,以审议并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通过以下议会的特别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I:
「除了下文特别决议案II及III中列明第45(1)(c),46(3)(e),46(6),50(2)(c)(i),50(2)(e) 及 50(3)条的修改、新增第50(2)(f)条,以及将第50(2)(f)条重新编号为50(2)(g)条外,通过附录所载标示的《议会组织章程细则》(英文本) 其他所有修改,并于《旅游业条例》(第634章) 的所有条文实施当日起生效;《议会组织章程细则》将会相应地重新编订条款编号。」
特别决议案II:
「通过附录所载修改《议会组织章程细则》(英文本) 第46(3)(e)及46(6)条,以将主席任期由3年改为2年,由决议通过后首次举行的主席选举起生效;《议会组织章程细则》将会相应地重新编订条款编号。」
特别决议案III:
「通过附录所载修改《议会组织章程细则》(英文本) 第45(1)(c)、50(2)(c)(i)、50(2)(e) 及 50(3)条,新增第50(2)(f)条,以及将第50(2)(f) 条重新编号为50(2)(g)条,以将理事选举由每年举行一次改为每隔一年举行一次,即时生效;《议会组织章程细则》将会相应地重新编订条款编号。」
根据核数师的报告,赞成特别决议案I的票数占68.53%、反对特别决议案I的票数占26.76%、弃权及无效的票数分别占2.94%及1.76%;赞成特别决议案II的票数占71.18%、反对特别决议案II的票数占23.53%、弃权及无效的票数分别占2.94%及2.35%;而赞成特别决议案III的票数占68.53%、反对特别决议案III的票数占25.88%、弃权及无效的票数分别占3.24%及2.35%。
由于赞成票数少于总票数的75%,以上三项特别决议案未能通过。理事会会在适当时候再次提交修章建议供会员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