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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更新航班乘客攜帶及於飛行期間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規定並即時實施

政府及公營機構

民航處更新航班乘客攜帶及於飛行期間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規定並即時實施

2026-03-30

因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發布有關航班乘客攜帶及於飛行期間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的最新規定,民航處328日更新對所有由香港國際機場離港的乘客的相關要求及規管,每名民航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外置充電器上機,而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為外置充電器充電,新規定已即時正式實施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詳情請參閱以下鏈接:

1.政府新聞稿民航處更新航班乘客攜帶及於飛行期間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規定並即時實施

2.危險品諮詢通告 DGAC 2/2026 (只有英文版)

3.香港機場管理局重要通知:乘客攜帶的鋰電池外置充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