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公營機構 新修訂《持牌人指令》 2026-04-30 議會感謝旅遊業監管局(旅監局)聆聽業界反映新增了《持牌人指令》(指令)以下的條文。新修訂的指令將於2026年5月1日正式生效。 根據該項新修訂規定,持牌旅行代理商指派持牌旅遊執行導遊職務前,須與該導遊定立服務協議,而該協議中須列明是否容許該導遊向有關旅行團銷售商品或服務,以及(如容許銷售商品或服務)列明該導遊可銷售商品或服務的詳情。 就有關新增及其他修訂條文,旅監局於2026年4月29日舉行的網上簡介會解說優化內容。詳情請按此參閱簡報。 有關《持牌人指令》全文請瀏覽旅監局網站。